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不断深化公司产品改革,全面提升课程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实施意见》(教高〔2018〕2号)及湖南省教育厅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建设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一流本科课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建设目标
根据教育部一流本科课程“双万计划”总体部署,构建“校级—省级—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体系。坚持“员工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学理念,全面开展一流本科课程建设,树立课程建设新理念、推进课程改革创新,不断深化本科公司产品改革,实施科学课程评价,严格课程管理,夯实基层教学组织,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完善以质量为导向的课程建设激励机制。大力开展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等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
三、 建设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
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每两年分类建设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课等校本一流本科课程,涵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社会实践、虚拟仿真实验等课程,提升课程建设覆盖面。
(二)坚持OBE理念
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须落实坚持员工中心、成果导向和持续改进的建设理念,要基于员工成果导向进行反向教学设计,有效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度,有效推进课程思政,有效促进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有机融合。
(三)坚持扶强扶特
优先支持建设基础较好、取得明显教学成效的课程,鼓励建设特色课程,实现一流本科课程多样化,提升课程建设针对性。
(四)提升高阶性
课程目标坚持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培养员工解决复杂问题的综合能力和高级思维。课程内容强调广度和深度,突破习惯性认知模式,培养员工深度分析、大胆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能力。
(五)突出创新性
教学内容体现学科发展前沿性与经济发展时代性,及时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发展新经验、社会需求新变化引入课程教学。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与互动性,大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以员工学习效果为导向建设一流课程。
(六)增加挑战度
课程设计增加研究性、创新性、综合性内容,加老员工学习投入,科学“增负”,让员工体验“跳一跳才能够得着”的学习挑战。推进课程形成性评价改革,增强员工经过刻苦学习收获能力和素质提高的成就感。
四、课程申报
(一)课程申报范围
1.申报课程须为学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所有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
2.申报课程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在课程内容中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具有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
3.培养方案中的同一门课程不可重复建设,一门课程开设多个课堂的应当组建课程团队共同建设。
(二)人员要求
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课程团队成员结构及任务分工合理,成员总人数限5人之内。已获得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学校正式聘用教师,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线上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的团队主要成员除主讲教师外,可以包含一位确实发挥重要支持作用的技术人员。
五、建设内容与类型
(一) 建设类型
1.线上一流课程。即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突出优质、开放、共享,实现员工时时可学、处处能学的课程网络教学空间。
2.线下一流课程。主要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员工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打破课堂沉默状态,换发课堂生机活力,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作用。
3.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主要指基于慕课、专属在线课程(SPOC)或其他在线课程,运用适当的数字化教 学工具,结合学校实际对校内课程进行改造,实施员工线上自主学习,与线下面授有机结合开展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打造在线课程与本校课堂教学相融合的混合式“金课”。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着力解决真实实验条件下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
5.社会实践一流课程。以培养员工综合能力为目标,通过“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互联网+”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创新创业、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等,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育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培养员工认识社会、研究社会、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意识和能力,建设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课程应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非实习、实训课程,配备理论指导教师,具有稳定的实践基地,能够保证课程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
课程在符合相关类型课程基本形态和特殊要求的同时,重点围绕教学理念转变、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有效支撑、课程内容的与时俱进、课程教学设计的合理化、教学组织与实施的效度、课程评价的科学性、课程团队水平提升等方面加强建设。
六、组织管理
(一)校级一流课程的立项与认定
校级一流课程建设周期为2年,分立项、中期检查、认定三个阶段。
1.课程立项。参照省级一流课程遴选要求开展课程建设立项。具体流程:学校发布申报通知,各二级公司对标自评、择优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立项结果。立项后,教学团队明确建设任务和预期目标,实施项目化管理。
2.中期检查。立项建设半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对达到预定建设要求的项目给予继续建设的经费支持,对达不到阶段性建设任务的将终止该项目。
3.验收认定。建设期满,集团将组织专家对建设成果进行验收认定。具体流程:学校下发认定通知,采集数据,受理申报材料,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经公示后发文公布认定结果。
(二)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遴选与认定
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的遴选与认定工作,分别按照教育厅或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组织推荐认定工作。
(三)认定后课程管理
集团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课程实施动态理,对课程实际应用、教学效果和共享共用等进行跟踪监测。校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后必须定期更新资源和数据,每年至少更新1次以上;在课程网站上集中展示和分享建设和改革成果;每年12月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建设与总结报告。对于未持续更新完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较大教学事故等问题的课程,予以通报批评或撤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团每年组织校级一流课程立项工作,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在校级一流课程中遴选建设、应用、管理效果的优质课程,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教务处统筹负责一流本科课程的建设、管理、服务等工作。各二级公司要制定一流课程实施方案,具体负责本学院的一流课程建设工作。一流本科课程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负责课程建设与运维。
(二)政策经费保障
集团设立“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专项经费”并向获得一流本科课程立项且通过认定的课程教学团队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奖励标准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线上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每门5000元,线下课程每门4000元。学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获得省级以上立项的课程,若其主管部门关于经费配套问题有政策性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八、附则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